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、各县招生办:
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,经研究,决定开展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绩复核科目及内容
成绩复核科目为:语文、数学、综合能力测试、外语。
成绩复核内容为: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、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、是否有漏评、小题得分是否漏统、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。
二、成绩复核流程
考生申请。
1。申请时间:6月24日至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。申请地点:考生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市、县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定地点。
3。所需材料: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、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》。《申请表》可在“广西招生考试院”网站的“考试招生—普通高考—通知公告”或“普通高考—普通高考统考”栏目下载。
市县汇总上报。
各市、县招生考试机构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和《申请表》无误后,于6月26日15:00前,以设区市为单位,通过“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管理平台上传下达系统”上报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》。
反馈复核结果。
我院将于6月28日17: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,各设区市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,通知形式可自行决定。
三、成绩复审流程
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,可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复审。
时间:6月29日至3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地点: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信访楼信访大厅。
复审结果告知时间及方式:复审组进行复审后作出最终认定结论,并于7月1日书面通知考生本人。